重婚的构成条件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重婚是一种严重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的违法行为。其构成条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首先,法律上的重婚,这是较为明确和直观的重婚形式。即已经有合法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办理了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记录是认定重婚的重要证据。

其次,事实上的重婚,认定起来相对复杂。其关键在于有配偶者与他人虽然没有进行法定的结婚登记,但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判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 双方是否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

2. 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例如在社交场合、邻里之间的认知等。

3. 双方是否共同承担家庭生活的义务,如共同抚养子女、共同购置家庭财产、共同承担家庭开支等。

4. 双方是否有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的行为,包括称呼、介绍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重婚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

重婚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也破坏了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制度。对于重婚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解除重婚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重婚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