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内幕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量刑方面,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交易数额较大;多次进行内幕交易;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造成恶劣影响等。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则更为严格,比如交易数额巨大、对市场造成极大破坏等。

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的手段、次数、金额、违法所得、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例如,如果犯罪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可能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人拒不认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可能会从重处罚。

此外,法律对于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以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对于内幕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