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过失;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泄露国家秘密,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泄露国家秘密,但轻信能够避免。
再次,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三项以上的;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的;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必须要准确把握其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