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重婚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或者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没有故意的主观心态,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上的重婚;二是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即事实上的重婚。这里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对外以夫妻相称、是否共同居住、是否共同承担生活费用等多种因素来认定。
在认定重婚罪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婚姻关系的有效性。构成重婚罪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前一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被撤销,一般不认定为重婚。
二是时间节点。重婚行为的发生时间对于定罪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证据的收集。由于重婚罪在很多情况下属于隐秘的行为,因此证据的收集往往较为困难。常见的证据包括结婚登记证明、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相关书证等。
总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需要综合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多个因素进行判断,并且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依靠充分的证据来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