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地域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重婚罪的地域管辖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原则。

首先,犯罪行为发生地通常是指重婚行为实施的地点。例如,办理虚假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所在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居所所在地等。

其次,犯罪结果发生地是指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侵害结果的地点。对于重婚罪而言,可能是受害人发现或感受到侵害的地点。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存在多个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犯罪类型,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证据收集情况、相关人员的居住地等。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认为由其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居住地,一般是指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总之,确定重婚罪的地域管辖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

重婚罪地域管辖如何确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