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首先,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在实际情况中,构成重婚罪主要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已经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这种情况较为直观,即一个人同时存在两个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

其二,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等同于简单的同居关系。它通常表现为对外公开宣称是夫妻关系,比如周围的群众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共同购置或租赁住房;共同处理家庭事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仅仅是发生婚外情或者偶尔的通奸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的重婚行为。证据可能包括结婚登记证明、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相关物证(如共同居住的租赁合同、水电费缴费凭证等)、以夫妻名义共同出席活动的相关记录等。

法律设立重婚罪的目的在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对于构成重婚罪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重婚罪的认定是一个严肃且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法律问题,必须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重婚罪一般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