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但存在构成重婚罪的可能。

在法律上,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婚内与他人同居,通常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然而,仅仅是同居行为,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有配偶者在与他人同居期间,对外以夫妻相称,比如在公开场合介绍对方为自己的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参与社交活动、共同购置房产并署名夫妻等,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重婚罪。

但如果只是秘密地、低调地同居,没有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那么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但这种行为仍然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来综合判断。证据可能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同时,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保护是严肃的,任何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都可能引发法律责任和道德谴责。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夫妻双方应当遵守婚姻的承诺和法律的规定,忠诚于彼此。如果出现婚姻问题,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通过违法的行为来逃避或者加重矛盾。

婚内又与他人同居犯重婚罪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