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与人同居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法律上,重婚罪的认定是较为复杂的。一般来说,仅仅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要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女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无疑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只是与他人同居生子,而没有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是否构成重婚罪则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例如,女子与他人同居时,对外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罪。但如果他们虽然同居生子,但对外并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仅仅是一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那么可能不构成重婚罪。

此外,还需要考虑女子的主观故意。如果女子明知自己有配偶,仍故意与他人形成夫妻关系的实质,那么其主观上存在过错。但如果女子对法律规定不了解,或者在同居过程中没有主观上想要构成重婚的故意,这也会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

总之,对于女子婚内与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婚姻登记状况、对外的名义、主观故意等,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来判定。

女子婚内与人同居生子属于重婚罪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