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判刑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对于判刑的具体标准,主要考量行为造成的损失程度。如果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大损失”,一般是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数额较大,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而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重大损失”往往意味着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数额巨大,对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害极其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损失程度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折股或者出售的国有资产的价值、造成的经济影响、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手段、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具体的判刑结果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此外,为了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