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踪的新冠肺炎患者或密切接触者可能会被判刑。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隐瞒行踪的行为是极其危险且可能触犯法律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通常适用于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的情形。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适用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隐瞒行踪可能导致无法及时追踪密切接触者,无法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从而使疫情进一步扩散,给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严重破坏。

法律的制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秩序,保障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控要求,才能尽快控制疫情,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任何企图隐瞒行踪、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隐瞒行踪的新冠肺炎会判刑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