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证据不足一般不属于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行为,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而起诉证据不足,往往是因为在提起诉讼时,所掌握和提供的证据未能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从而导致诉讼主张难以得到支持。这通常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证据收集不充分、证据的证明力不足、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等。

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方可能是基于自己认为的真实情况和有限的证据提起诉讼,而并非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来陷害他人。并且,证据不足并不意味着起诉方就是恶意诬告,可能只是在证据判断和收集方面存在失误。

当然,如果起诉方明知自己没有足够的证据,仍然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诉讼,试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就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起诉方的主观恶意和故意捏造行为。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不能仅仅依据起诉证据不足这一情况,而要综合考虑起诉方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的因素。

起诉证据不足属于诬告陷害罪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