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不承认诈骗并非由其自己说了算。

在法律的框架下,对于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仅仅依据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承认或否认来判定。认定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和事实。

首先,法律的判定是基于客观的证据和明确的法律条文。相关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会收集各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这些证据会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如果证据充分,能够清晰地表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即使其本人不承认,也不影响对其罪行的认定。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只是证据的一部分,而不是唯一的依据。如果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那么不承认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此外,执法和司法机关在处理诈骗案件时,会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法律原则,确保公正和准确的判断。他们会对证据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分析,排除合理怀疑,以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

总之,诈骗犯是否构成诈骗,不是由其个人的承认与否决定,而是依据充分、确凿的证据和法律的规定来判定。这是保障法律的公正和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必要原则。

诈骗犯不承认诈骗是由自己说了算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