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本身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在高利贷活动中,可能因相关行为触犯刑法规定而被定罪,如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等。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高利贷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在特定情况下,相关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首先,若放高利贷者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其次,如果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例如,长期、多次地向不特定多人发放高利贷,并以利息、砍头息、逾期费用等名义获取高额利润,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

另外,在高利贷催债过程中,如果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如果通过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企图通过司法程序实现非法债权,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高利贷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借贷的金额、利率、资金来源、借贷对象、讨债方式等多种因素。同时,法律对于正常的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区分有着明确的规定。正常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只要约定的利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而高利贷往往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并且可能伴随着非法的行为。

总之,高利贷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高利贷怎么定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