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和威胁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具体构成何种罪名,需要结合行为的具体情况、目的、手段、后果等综合判断。

恐吓和威胁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多种罪名。首先,如果恐吓和威胁的行为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随意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其次,如果通过恐吓和威胁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另外,如果恐吓和威胁是为了强迫他人做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比如强迫交易等,还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恐吓和威胁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或实际的财产损失,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目的,以及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等。

例如,行为人只是偶尔的、轻微的言语恐吓,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后果,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

而如果行为人通过持续的、严重的恐吓和威胁手段,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那么其行为的性质就更为恶劣,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就更大,并且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总之,恐吓和威胁他人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不仅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

恐吓和威胁构成什么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