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节并非都是加重犯。
量刑情节是指在定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量刑情节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比如累犯、自首、立功等。其中,累犯通常是一种加重情节,但自首和立功往往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则是刑法未作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包括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对象、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这些情节可能导致从轻或者从重处罚,但并不一定就是加重犯。
加重犯是指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基础上,具有某些加重情节,从而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形态。例如,抢劫罪中,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就属于加重情节,会加重对犯罪人的处罚。但并不是所有的量刑情节都会导致这种法定刑的加重。
量刑情节的作用是综合考虑犯罪的各种情况,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做到公正、合理地量刑。其目的是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的具体情节,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总之,量刑情节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不能简单地认为都是加重犯,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https://www.66law.cn/tiaoli/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