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刑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体传销活动罪,在我国刑法中准确的表述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挽回被害人的损失等,都会对最终的判刑结果产生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传销活动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大家应当提高警惕,远离传销活动,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https://www.66law.cn/tiaoli/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