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

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妨害公务罪是可以存在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妨害公务罪并没有排除共同犯罪的可能性。只要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主体为二人以上,主观方面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方面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在具体的案例中,可能存在多人共同实施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比如,一群人在执法现场起哄闹事,共同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他们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和协作,有的负责煽动群众情绪,有的直接对执法人员进行推搡、拉扯等暴力行为。这种情况下,参与其中的人员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在妨害公务罪中也同样适用。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不同类型的共同犯罪人,在量刑时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认定妨害公务罪的共同犯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犯罪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参与程度等因素。同时,也要注意区分共同犯罪与同时犯罪的区别。同时犯罪是指多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实施了相同的犯罪行为,但彼此之间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共同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

总之,妨害公务罪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构成共同犯罪的,这也是为了更全面、有效地打击此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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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