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相关法条主要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集资诈骗罪主要由《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进行规制。该法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常表现为将集资款用于挥霍、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携款潜逃等。“使用诈骗方法”则包括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手段。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集资的数额、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多种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法律对集资诈骗罪的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应当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各种看似诱人的集资活动,避免陷入此类犯罪的陷阱。同时,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也应当依法合规地进行融资活动,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