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判缓刑的,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即可释放。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被判处缓刑,其释放时间通常取决于判决的生效时间。一旦判决生效,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被释放。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生效的时间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审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即生效;二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例如,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此外,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被判处的刑罚来确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总之,醉驾被判缓刑后能否及时释放以及释放后的行为规范和考验期限,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