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不算服刑。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服刑是指罪犯因犯罪而被判处的刑罚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实际执行的过程。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正在接受刑罚的执行。

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只有当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决,并确定了具体的刑罚种类和刑期,且罪犯实际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时,才能称之为服刑。

总之,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不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因此取保候审一年不能算作服刑。

取保候审一年算服刑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