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一般不能对刑事判决提出上诉。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提出上诉,而受害人通常没有直接上诉的权利。然而,受害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赋予被告人上诉权,是基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对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判决进行救济。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和权利与被告人有所不同。
受害人虽然不能直接上诉,但如果认为刑事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参与庭审,发表意见和诉求。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如果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总之,受害人不能直接对刑事判决提出上诉,但法律为其提供了其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