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被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对于因危险驾驶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并没有严格的固定期限规定。
取保候审的适用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一般来说,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可能性,且对社会不构成重大威胁,那么更有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再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清楚,证据也相对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影响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和审理,也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仍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总之,危险驾驶罪被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