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打人致轻伤一级的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打人导致轻伤一级的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
首先,取保候审的申请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中应当写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保证方式等相关内容。
其次,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以支持取保候审的申请。这可能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家庭情况说明、工作情况证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关于保证方式,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等。保证金的数额则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如果办案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需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