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漏税,股东是否有责任,取决于股东在公司中的角色、参与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故意协助等情况。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直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的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而小股东如未参与且不知情,通常不承担责任。

在公司偷税漏税的情形下,股东是否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力,并且在偷税漏税行为中起到了策划、指挥或者纵容的作用,那么他们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他们有能力和义务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却未能履行这一职责。

其次,如果股东直接参与了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例如参与伪造账目、隐瞒收入等具体的违法行为,那么毫无疑问要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偷税漏税行为不知情的小股东来说,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知晓和干预公司的此类违法活动。

法律在判定股东责任时,会重点审查股东的主观过错、参与程度以及对公司经营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即使股东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司因偷税漏税遭受行政处罚或经济赔偿时,股东的利益也可能会受到间接的影响。例如,公司的声誉受损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股东的股权价值随之减少;公司被处以巨额罚款可能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而影响股东的分红收益。

总之,股东是否对公司偷税漏税承担责任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确定。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有责任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