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通常由交警部门在初步查处后,移交给相关司法机关管辖。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刑事犯罪。在实践中,交警在道路执法过程中,对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进行初步的查处和认定。

交警具有在道路上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职责和权力。当发现诸如醉酒驾驶、追逐竞驶、严重超速、严重超载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时,交警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拦停车辆、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相关证件等。

然而,交警的职责主要在于对违法行为的初步调查和证据收集。一旦初步认定可能构成犯罪,案件将会按照法律程序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最终的审判和定罪则由法院来进行。

在整个过程中,交警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和处理,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以确保公正和准确的司法裁判。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危险驾驶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危险驾驶罪是不是交警管辖(0)

法律依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交通管理局管辖案件范围。

《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交通肇事案(第133条)2.危险驾驶案(第133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