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主体为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首先,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行贿罪是单位犯罪,其犯罪意志不是某个特定自然人的意志,而是单位的整体意志。
在主观方面,单位行贿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行贿行为,并且这种行为会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而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单位行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是国家正常管理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则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客观方面,单位行贿罪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给予财物的行为既可以是主动给予,也可以是在被勒索的情况下被动给予。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也是单位行贿罪的常见表现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行贿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行贿的数额、行贿的手段、行贿的后果等。同时,对于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