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贩卖毒品在法律上具有明确且严格的定义。首先,从主体来看,实施贩卖毒品行为的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主观方面,贩卖毒品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所交易的物品是毒品,并且具有贩卖的故意。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即明确知道是毒品而决意贩卖;也包括间接故意,即明知可能是毒品而放任贩卖行为的发生。

在客观方面,贩卖毒品表现为非法销售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这里的“销售”包括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无论是将毒品直接出售给他人获取利益,还是通过中介、代理等方式进行毒品交易,或者是以物易毒、以毒抵债等变相的买卖行为,都属于贩卖毒品的范畴。

对于贩卖毒品的数量,不论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贩卖毒品行为严厉打击的态度。

贩卖毒品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毒品的流通会导致成瘾者身体和精神的损害,破坏家庭和谐,引发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各国法律都将贩卖毒品列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并给予严厉的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贩卖毒品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情节,以确保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

贩卖毒品是怎么定义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