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确定为六万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数额较大”指的是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六万元及以上。
认定职务侵占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侵占的财物价值计算。如果是多次进行职务侵占行为,但每次的数额均未达到六万元,不过累计数额达到六万元的,也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在确定职务侵占的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财物的种类、数量、价值、获取方式、用途等多种因素。同时,对于职务侵占行为所涉及的财物,如果已经被挥霍、使用、毁坏或者转让,导致无法返还的,仍然应当计算在侵占的数额之内。
另外,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后,有主动退还部分财物或者有其他从轻情节的,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但不影响立案标准的认定。
总的来说,六万元是职务侵占罪的立案“红线”,一旦达到或超过这个数额,就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