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所说的“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其次,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单位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再者,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侵占”,是指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为六万元以上。

例如,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利用自己负责销售业务、能够接触公司货款的便利,将收取的客户货款私自截留,用于个人消费,数额达到十万元,这种行为就符合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职务侵占罪时,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同时,对于职务侵占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