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是否还会被刑事拘留,取决于具体的违法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和刑事拘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措施。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例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而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涉嫌犯罪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又触犯了刑法,那么在接受行政处罚之后,仍有可能被刑事拘留。例如,某人因打架斗殴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在案件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其行为造成了他人重伤,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可能会被转为刑事拘留,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另外,有些违法行为在一开始可能性质不太明确,先给予行政处罚。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其行为构成犯罪,此时也会变更措施,采取刑事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的。对于每个具体的案件,都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的性质、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仅适用行政处罚,还是需要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执法机关在作出决定时,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以后还要被刑事拘留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三条【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