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幅度会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而定。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的确定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3 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120 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等等。

在判断刑事责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开设赌场的规模、持续时间、获利情况、参赌人数、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例如,某人开设了一个规模较大的地下赌场,持续时间长,获利丰厚,且参赌人数众多,那么很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相反,如果另一个人开设的赌场规模较小,时间较短,且在被查处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有自首情节,那么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

需要指出的是,开设赌场罪不仅包括传统的实体赌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的行为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总之,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的,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

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