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在现代社会的生产作业活动中,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法律对于各类作业的规范和操作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存在某些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无视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通过强迫、威胁等手段,要求他人进行具有明显危险的违章作业。这种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一旦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就构成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构成此罪需要满足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要有“强令”的行为。这意味着通过强硬的指令、威胁、胁迫等方式,迫使他人去进行违章冒险的作业。其次,被强令的作业必须是“违章冒险”的。也就是说,这些作业明显违反了相关的安全法规、操作流程,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最后,这种强令行为还需要“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重大伤亡事故通常是指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例如,在矿山开采作业中,负责人明知存在塌方的危险,仍然强令工人在没有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继续深入挖掘,最终导致了矿难的发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设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预防和打击那些在生产作业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或者其他目的,而置人员生命和公共安全于不顾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律的威慑力,促使生产作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强令的具体手段、违章冒险作业的性质和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过失等方面也需要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