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等。“其他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本单位的利益,仍决意为之。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和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正常业务及管理活动。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事务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被动地接受他人给付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为他人谋取合法利益,也包括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