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立案。
挪用公款犯罪的立案标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比如赌博、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就应当予以立案。这里的“非法活动”通常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其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如用于经商、炒股等,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也会被立案。需要注意的是,“营利活动”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超过三个月未还”强调的是挪用公款的时间期限。
对于挪用公款的数额计算,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不仅要依据数额,还要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用途、时间、归还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同时,对于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为了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将予以严肃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