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公款罪即贪污罪,其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和贪污数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贪污罪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除了数额,犯罪情节也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比如,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会从重处罚。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如果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贪污罪的规定和量刑标准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私吞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