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只要挪用资金达到 6 万元以上,就达到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而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才予以立案追诉。
在量刑方面,如果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指挪用资金 10 万元至 400 万元。“数额巨大”则通常指挪用资金 400 万元以上。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退还”,是指在案发前未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因素。例如,如果犯罪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挪用资金的行为,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如果犯罪人积极退赃,对于量刑也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之,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但在具体案件中,会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