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通常是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所谓取保候审结束,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 12 个月。在这 12 个月内,如果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顺利完成,且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退还。

二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为拘留、逮捕等,那么在变更强制措施时,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三是案件被撤销。如果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等原因被撤销,取保候审也随之结束,保证金应当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退还保证金的程序一般是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然后通知银行将保证金退还给缴纳人。在退还过程中,缴纳人需要持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退款手续。

此外,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被没收,不予退还。

总之,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的进展,只要符合退还条件,相关机关会依法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