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既遂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对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既遂进行量刑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是重要的考量标准。所谓“情节严重”,通常包括损毁的名胜古迹的重要性、历史文化价值、损毁的程度、造成的后果、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等方面。如果损毁的是具有极高历史文化价值、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名胜古迹,或者损毁行为导致名胜古迹无法修复、完全丧失其原有价值等,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量刑会相对较重。

其次,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也是量刑的因素之一。如果犯罪人是出于恶意破坏、谋取私利或者其他恶劣动机而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

另外,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等,也可能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犯罪人能够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采取措施修复名胜古迹或者赔偿损失,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量刑规定,旨在保护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名胜古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见证,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以起到警示和预防作用,确保名胜古迹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既遂如何处罚量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