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银行储蓄卡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售卖银行储蓄卡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银行卡储蓄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范畴。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出售银行卡储蓄卡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实施犯罪活动的便利条件。犯罪分子可能利用这些非法获取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行贿受贿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出售,或者明知是他人的信用卡而非法提供给他人,都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即使出售的是真实有效的储蓄卡,只要是未经合法授权,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出售,同样可能触犯这一罪名。

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法律将根据具体的情节轻重来判处相应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需要强调的是,每个人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参与售卖银行储蓄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对银行卡的管理和监管,防范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卖银行储蓄卡构成什么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