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刑,会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通常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于高管触犯此罪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首先,判刑的轻重与非法吸收存款的数额密切相关。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高管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是影响判刑的重要因素。如果高管是犯罪的策划者、组织者、领导者,其责任通常较重;如果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或者协助,判刑可能相对较轻。
另外,犯罪后的态度也会被考虑在内。例如,是否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是否积极退赃、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等。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等表现可能会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高管的罪行轻重,还会考虑其主观恶性、犯罪手段、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如果采用欺骗、胁迫等恶劣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导致众多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判刑往往会更重。
总之,高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刑并非简单依据某一单一因素,而是综合各种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