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其刑期是计算在内的。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性和连贯性。暂予监外执行并非是对罪犯刑罚的免除或者减轻,而仅仅是基于特殊的情况,改变了刑罚执行的方式。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通常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等。在这些情况下,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是保障罪犯基本人权的体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并且,在收监执行时,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仍然是计入刑期的。
总之,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期,这既符合刑罚的目的和原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