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不能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累犯是不能被判处缓刑的。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缓刑的适用条件之一是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累犯恰恰表明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高。
对于累犯不予适用缓刑,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累犯的存在表明犯罪分子在之前的刑罚执行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的改造,其犯罪习性未能得到纠正。这意味着即使给予缓刑,也难以期望其能够真正遵守法律规定,不再犯罪。其次,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角度考虑,累犯对社会的潜在威胁较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可能会让公众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降低法律的威慑力。
另外,从刑罚的目的来看,刑罚不仅要惩罚犯罪,还要预防犯罪。对于累犯,需要通过较为严厉的刑罚手段来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以警示其他人,减少犯罪的发生。
总之,累犯不能判缓刑这一规定,是综合考虑了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刑罚的目的等多方面因素而制定的,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