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一般不属于诈骗。
拖欠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中,用人单位通常并非是以非法占有劳动者工资为目的,而是可能由于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问题、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故意编造虚假理由,恶意拖欠工资,并且在劳动者追讨时仍拒不支付,存在明显的欺诈和逃避支付的主观故意,且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这与诈骗的构成要件仍有所不同。
诈骗强调的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拖欠工资更多是在劳动雇佣关系中对劳动报酬支付的违约行为。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法律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总之,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不属于诈骗,但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