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撤案,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刑事拘留后撤案,是否能够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如果被拘留人最终被认定为无罪,并且拘留是基于错误的决定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而实施的,那么被拘留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然而,如果刑事拘留本身是依法进行的,只是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撤案,并且在拘留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形,那么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在判断是否能够获得赔偿时,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拘留的决定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情况。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后撤案可否要求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