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 15 人以上;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 10 人以上。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有着明确的立案标准。首先,从车辆类型来看,如果是驾驶大型载客汽车,那么当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 15 人以上时,就会达到立案标准。这意味着,假设一辆大型载客汽车的额定乘员是 50 人,那么当载客人数达到 75 人及以上,或者实际载客人数超过 65 人时,就可能构成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
其次,对于驾驶中型载客汽车的情况,立案标准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 10 人以上。比如一辆中型载客汽车额定乘员为 20 人,那么当载客人数超过 36 人或者达到 30 人及以上时,就可能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之所以设立这样的立案标准,是因为严重超员会极大地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威胁到车上乘客以及道路上其他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超员会导致车辆的重量分布失衡,影响车辆的操控性能和制动效果,在紧急情况下难以有效应对,从而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同时,法律对于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也是为了起到预防和警示的作用,促使驾驶人员严格遵守载客规定,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一旦被认定构成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拘役,并处罚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措施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有所调整和细化。但总体原则是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公民的生命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