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有严格的时间条件限制,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事后防卫则是在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对侵害人实施的所谓“防卫”行为。例如,甲对乙进行殴打,在甲停止殴打并离开现场后,乙出于愤怒追赶甲并对其进行攻击,此时乙的行为就属于事后防卫。

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主要原因在于其时间上的不适当性。正当防卫的本质是为了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以保护合法权益。而事后防卫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不再存在需要立即通过防卫行为来避免的紧迫危险。

在法律评价上,事后防卫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不是基于合法的防卫目的,而是出于报复或者其他不当动机,对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新的侵害。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防卫行为的手段、强度、造成的后果等。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从而免除或者减轻防卫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理由为其开脱法律责任。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准确把握时机,合理采取防卫措施,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事后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