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剥夺应根据具体的判决情况而定。

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主刑。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剥夺政治权利,需要依据法院的具体判决。

一般来说,如果法院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明确判决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相应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就没有政治权利。但如果判决中未提及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服刑期间,犯罪分子仍可能享有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服刑期间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由于服刑的限制,其行使政治权利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参加选举活动可能存在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犯罪类型,法律可能规定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通常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总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拥有政治权利,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具体的判决内容来确定。

有期徒刑有政治权利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