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会判死刑,但不是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都会被判处死刑,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性质严重的犯罪,涵盖了多种具体的罪名,例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在这些罪名中,一些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的,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然而,并非所有的危害公共安全罪都会达到判处死刑的程度。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犯罪的各种情节。比如犯罪的动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犯罪后的表现等等。
如果犯罪行为虽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情节相对较轻,例如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小,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通常不会被判处死刑,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另外,法律的适用是严谨和公正的,必须以充分的证据和准确的法律认定为基础。在判断是否应判处死刑时,也会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标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判断过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一定会判死刑或者一定不会判死刑,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和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