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平衡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的适用通常基于多种考虑因素。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对其采取羁押措施可能显得过于严厉,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能适用这一措施。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在适用范围之内。

在取保候审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有两种保证方式,一种是保证人保证,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另一种是保证金保证,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制度在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和合法权益,是一种体现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的制度设计。

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