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自动撤销。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当解除取保候审时,需要具体分析案件的情况来确定案件是否撤销。

解除取保候审可能有多种原因。一种情况是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案件可能会被撤销。另一种情况是虽然有犯罪事实,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也可能导致案件撤销。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并不必然意味着案件就会自动撤销。有可能是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变更了其他更为适宜的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等。在这种情况下,案件仍在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过程中,并未撤销。

此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会被解除取保候审,但这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总之,解除取保候审与案件是否撤销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等多种因素。司法机关会根据法定程序和标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撤销案件或者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解除取保候审是否案件自动撤销(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